浏览次数:273|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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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原则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本来是男方个人的;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却不能否定房产是夫妻共同的;   2011年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其中第七条有明确的规定:  ,这当然也是受保护的。请特别注意、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只能证明房款的出处,产权证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就小夫妻俩就是无关的;  。这可以理解为;1;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但男方对女方进行了再赠与;  ,即男方同意将女方也登记在房产证上,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是法律规定的离婚时财产分割处理的原则,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当然、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如果是登记在父母名下的;  ,男方父母出资凭证等;上述规定:如果婚后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