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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委托交房要注意什么?

浏览次数:1294|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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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兰兰110110
是《商品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在“交房入伙”的过程中都会碰到《委托他人办理交房入伙手续》的情况。首先是《委托书》必须是购房客户本人或者是拆迁安置户的户主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业主》的栏目上只能填写《委托人的姓名》而不能填写《被委托的人》,有本人的签名;“户名变更”是产权登记机构受理的事项。委托交房要注意“委托人授权办理的只是交房手续”,在办理交房入伙手续时,而不是“委托办理户名变更”,必须是交房通知单上的户主姓名、印章,而不是他人的姓名;复印件和传真件不能做为“交房依据”而归档,必须是委托书原件作为“交房档案归档”、指纹盖印,《业主资料登记》的表单上。因此,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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