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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金神镇孙桥村曹老屋拆迁房屋 按多少钱一平米 有谁知道啊 谢谢?

浏览次数:2877|时间:2024-04-26

热门回答

2024-05-06LIZHIPINGZHAOBOWEI
我也金神的;每平米左右吧、老乡,好像是这个价580元/

135

2024-05-05subluevoyage
八百左右吧,似乎是的、老乡

239

2024-04-27熊熊去哪儿
具体不清楚,问问不就知道了,在家多种点小树啥的,多砌点墙,也和房子质量有关的,楼房补的多点,我们那是这样的水井也算钱,一千多吧,你自己看呗,家里面的补贴还行,没强拆啥的,我范岗的

202

2024-04-28『刻骨銘心』%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I类 650 620 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
II类 600 570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I类 550 530 240砖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 II类 500 480 240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4.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自行搬迁的按2次支付,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5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12个月。
5.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树木 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1米处计算;
3、竹林按2500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1米的,按1000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 11-20cm 棵 1 10.00
树木 21-30cm 棵 1 20.00
树木 31-40cm 棵 1 30.00
树木 41cm以上 棵 1 40.00
果树 不足3年 棵 1 20.00
果树 3年以上 棵 1 50.00
6.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雨蓬 20元/平方米
锅灶 单口 150元/个
双口 200元/个
面盆 50元/个
围墙 砖砌 40元/平方米
石砌 30元/平方米
门楼 砖混 400元/座
砖木 150元/座
土瓦 100元/座
水井 砖砌 1500元/口 超过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调 柜式 150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20元
窗式 8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他 60元
电 话 120元 迁移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 100元
座便器 60元/套
浴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坟 350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 砖混 300元/平方米
砖木 200元/平方米
简易 60元/平方米
电杆 水泥 100元/根 迁移费
木 50元/根 迁移费
关于公布2008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信息更新: 2008年11月21日 来源:县政府办 【打印】
庐政办〔2008〕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3号),现将2008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3号)
2.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3.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1、基准价格表
类 别 价 格 结 构、装 修 情 况 备 注
结构 等
级 建筑面积
(元/㎡)
框架
结构 1380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板、基础、现浇整体装配,一次性施工,标准门窗、粉刷、装饰精细、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构 1 1230 砖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现浇或预制梁、柱、板、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四层以上
(含四层)
2 114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板、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卫、厨设施齐全。 三层以下
(含三层)
3 103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齐全。 二层以下
(含二层)



构 1 1030 240实心墙,砖墙承重,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硬木楼面,水泥地面,木或混凝土楼梯,标准门窗,平水天花,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2 980 240以上实心墙或空斗墙,砖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水泥地面,普通木门窗,平水天花,水、电齐全。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区位划分系数
类别 区 位 增减系数
一类 南至潜川路,东至牌楼路,北至军二路,西至越城路所划区域。 +0.25
二类 ①潜川路以南,南门河以北;②牌楼路以东,东门河以西;③军二路以北,塔山路以南;④越城路以西,沿城西河-城中路至移湖路以东。 +0.15
三类 一、二类以外,外环路以内。 0
四类 一、二、三类以外的庐江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0.08
4、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系数
类 别 使 用 性 能 增减系数
经营用房 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化工、家电、日杂、土产、糖业、烟酒、服装、鞋帽、布料、文化用品、建材、医药保健、餐饮、娱乐、服务等房屋。 +0.8
办公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含文、教、卫公益用房)。 +0.1
生产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等房屋。 +0.01
仓储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厕等公益配套房屋。 -0.01
说明:非住宅房屋结构分类、区位增减系数、成新标准,等同于住宅房屋。
5、营业用房楼层系数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增减系数 +0.8 0.0 -0.31 -0.37 -0.43 -0.53
6、沿街两侧底层营业用房道路系数
类 别 范 围 增减系数
1 文 明 路:军二路至城中路段。
文 昌 路:街心公园至越城路段。
军 二 路:五叉路至黄山路段。 +0.74
2 文 明 路:城中路至潜川路段。
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牌 楼 路:潜川路至街心公园段。
城 中 路:东门小桥至恺悌街段。
恺 悌 街:文昌路至城中路段。 +0.37
3 潜 川 路:牌楼路至文明路段。
塔山中路:文明路至黄山路段。
黄 山 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文 昌 路:越城路至黄山路段。
城 中 路:东门小桥至东门大桥。
恺悌街至西门吊桥。
军二东路:大园盘至东门大桥段。
庐 巢 路:军二路至交警大队段。
军二西路:黄山路至移湖路段。
越 城 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交 通 路: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0.02
4 文明北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黄 山 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文昌路以南。
文 昌 路:黄山路以西。
军 二 路:东门大桥至外环路。
塔 山 路:黄山路至移湖路。
住宅房一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23
5 住宅房二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30
6 住宅房三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46
7 住宅房四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54
注:仅用于临街底层营业门面房,如同一街道两侧分属两类区域划分,按较高区位系数计算。
7、住宅及办公仓储用房楼层增减系数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一 +0.02 +0.01 -0.03 -0.04 -0.04 -0.04
二 +0.01 +0.02 +0.03 +0.03 +0.03
三 -0.03 +0.10 +0.10 +0.10
四 -0.05 +0.07 +0.08
五 -0.07 0.00
六 -0.08
8、住宅房屋朝向增减系数
朝 向 朝 南 朝 东 朝 西 朝 北
增 减 率 +0.01 0 -0.01 -0.02
9、各类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1)住宅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楼层系数)×(1+朝向系数)×建筑面积
(2)经营用房:
底层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1+道路系数)×建筑面积
二层以上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3)生产、办公、仓储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附件3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
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
①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支付;
营业房和非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支付;
②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支付。
③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
营业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根据不同区位,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一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120元/平方米;
二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100元/平方米;
三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90元/平方米;
四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80元/平方米;
五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70元/平方米;
六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60元/平方米;
七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50元/平方米;
其他非住宅房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相应区位营业房的50%发给。
2、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 注


木 直径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一米处计算。
3、栽植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树林砍伐或移植费用。
直径11cm-20cm 棵 1 10.00
直径21cm-30cm 棵 1 20.00
直径31cm-40cm 棵 1 30.00
直径40cm以上 棵 1 40.00

树 3年以内 棵 1 20.00
3年以上 棵 1 50.00
竹 2cm以上 棵 1 0.50
3、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锅 灶 单 口 150元
双 口 200元
围 墙 砖 砌 40元/平方米
石 砌 30元/平方米
院 落 60元/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
门 楼 砖 混 400元/座
砖 木 150元/座
水 井 砖 砌 1500元/口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 调 柜 式 150元 移 机 费
分 体 式 12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 它 100元
电 话 120元 迁 移 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 移 费
座便器 60元/套
浴 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移 机 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 坟 350元/冢
阁 楼 2.2m>檐高>1.8m 500元/平方米 无证且不计算建筑面积
1.8m以下 350元/平方米


房 砖 混 300元/平方米 檐口高度2.2米以下;
1.8米以下折减
砖 木 200元/平方米
简 易 100元/平方米

杆 水 泥 100元/根
木 50元/根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门 防盗门 100元/扇 被拆迁人不得自行拆除
卷闸门 50元/平方米
窗 PVC窗 30元/平方米 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的不予补偿
铝合金窗 40元/平方米
栏杆 铁 制 30元/平方米 不包括作为建筑面积部分的围护
不锈钢 40元/平方米
砖 20元/平方米
面 盆 50元/个
雨 篷 2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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