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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规划局的主要业务职责有那些?

浏览次数:1126|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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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仗剑拂衣去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机关文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风景名胜区规划。
(七)监督监察科
负责临时建设用地,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
(六)建筑管理科(市政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保卫。
(五)规划科
具体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新规范;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1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档案、会议组织、完成市委、提案、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审查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规划法律、评审、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技术科
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三)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4;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竣工验收。
(八)村镇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图中规划建成区以外区域的村镇规划的审查;
3;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槽、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部门职责规划局职责
1;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指导本系统的规划建管业务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机要、监督、审定设计方案;指导本系统的规划业务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变更工作、镇总体规划、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人事,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申报及调整;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技术规定、发证工作、负责乡、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 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勘测设计的管理、规章制度;承办建设项目受理。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一书两证";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安全、信息;负责核发第二条中所界定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的 "、报批工作、审批、法规;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规划监察队伍的管理;
10;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
5、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来访、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处理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
2,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工作;
6、定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保密、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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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阿哥丶WLy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机关文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风景名胜区规划。
(七)监督监察科
负责临时建设用地,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
(六)建筑管理科(市政科)
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保卫。
(五)规划科
具体负责除市政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的选址、新规范;负责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在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1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档案、会议组织、完成市委、提案、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审查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章并对其他科室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把关审核,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规划法律、评审、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技术科
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的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三)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4;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竣工验收。
(八)村镇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图中规划建成区以外区域的村镇规划的审查;
3;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槽、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部门职责规划局职责
1;参与详细规划的评审;指导本系统的规划建管业务工作;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法规、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机要、监督、审定设计方案;指导本系统的规划业务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变更工作、镇总体规划、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人事,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申报及调整;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技术规定、发证工作、负责乡、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 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勘测设计的管理、规章制度;承办建设项目受理。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一书两证";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安全、信息;负责核发第二条中所界定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的 "、报批工作、审批、法规;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规划监察队伍的管理;
10;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
5、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来访、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处理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
2,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工作;
6、定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保密、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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