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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危房翻建?

浏览次数:1189|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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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wangqinglin0
业主可以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为C、D级的为危房,市房管局会同规划部门、房屋所属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属于C、D级危房的,才可以向规划部门提出危房改建申请。基建报批这样走程旦姬测肯爻厩诧询超墨序之后,业主拿着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改建,经规划部门审核(进行地形、区位勘察,确认属于非近期改造片区及符合其他条件)后发放《城镇个人建房申请表》和《规划设计意见单》。业主拿规划局发放的《规划设计意见单》,按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业主拿设计方案和有关报件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房管、消防、抗震等部门审核后(涉及文物保护的并报文物管理部门审核),规划部门在核准该设计方案及其他要求后核发基础放样红线图。基础完工并经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信息中心核样合格后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部门组织核发个人建房《建设许可证》,或采取并联审批方式,即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集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合审批。另外,业主也可以采取在规划部门开设的网站(待网站系统设置完成后)上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有关危房改建申请信息、事项,上传有关材料,规划部门在初审后预约服务(进行勘察、审查),发放《城镇个人建房申请表》和《规划设计意见单》。注意这些限制条件在私有危房改建中,方案要符合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规划部门可根据片区建筑状况,要求改建、翻建房屋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部分房屋屋面采用坡屋顶。属于近期确定的改造片区范围内的建筑,不允许翻建,只能进行局部维护或加固维修,属于“四山两江”保护区范围内的危房原则按原面积、原层数翻建(控制在两层以内),并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近期改造片区由市政府确定后公布,并由规划部门在网上公告及制作区域图供申请人查询。私有危房改建审批时,有几点原则必须遵守:原危房为一层建筑的,原则上可按原占地面积翻建为两层,建筑限高7米(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原危房为两层的,原则按原占地面积翻建两层,在市区没有其他住房的住户,也可按人均住房30平方米,计算户籍人口所需面积批准翻建(户籍人口由所在居委会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但最多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限高10.5米(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原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危房可按原占地面积翻建三层;原个别一、二层房屋占地面积较大、翻建后密度降低,业主能按规划要求留出更多绿地、建筑间距、道路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按照景观要求,可按原建筑面积在合法土地范围内按原建筑面积翻建(但不得多于三层,建筑限高1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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