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答 > 其它 > 苏州相城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对没有户口的没有宅基地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苏州相城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对没有户口的没有宅基地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浏览次数:1576|时间:2024-05-01

热门回答

2024-05-01吃客令狐冲
则补偿就属相应的物权所有人,房屋归谁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至于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和户口无关,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人口安置费依法确实应为所应安置的人口享有,就不应再享有人口安置费,后因就学工作等原因已将户口迁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原属该集体成员。
你所说的争议大概是人口安置费的问题。一般是在这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才可享有相应的安置费,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不得挪作他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174

2024-05-11竹林听雨57
拆迁办的人都这样能贪就贪

185

2024-05-05华尔街学徒工
则补偿就属相应的物权所有人,房屋归谁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至于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和户口无关,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人口安置费依法确实应为所应安置的人口享有,就不应再享有人口安置费,后因就学工作等原因已将户口迁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原属该集体成员。
你所说的争议大概是人口安置费的问题。一般是在这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才可享有相应的安置费,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不得挪作他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