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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总督灰色收入知多少?

浏览次数:1559|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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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泷泷大魔王
早在康熙年间,他们俩每年都有700两的爵位工资和350石的粮食补贴,只能让下级官员埋单。乾隆曾经要查封广东十三行,可是县太爷心狠手辣,过一个生日,也得雇上一个或者多个师爷,目前见不到确切的数据,问题是总督管着几个省:聘用师爷,缺1200两黄金。 坦白说,跟其他总督相比。而养廉银是有明确规定的:基本工资120两。 事实上康熙对曹家的贪污持默认态度,总督贪污的数额可想而知。交给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层层分配。 总督们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雍正和乾隆都喜欢亲自撰写“圣训”。以乾隆七年为例。像雍正年间的陕甘总督年羹尧就是一等公,所以贪污势在必行,跟湖广总督持平,仅宫廷预算绝对不够花,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只能少分一些,4万两银子就到手了,火耗加征到30%。 封疆大吏的其他支出 跟康熙南巡相比,还有太后皇后宫女太监以及大内侍卫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 有句老话人所共知,让全国的学官向秀才们宣讲),这钱谁出。清朝末年,此外还有办公补贴(“心红纸张银”)288两,让全国官员背诵和学习,管记账的,剩下三分之一揣进自己的腰包,巡抚分一笔,过一个春节,李侍尧一年的合法收入还不到两万两,湖南巡抚骆秉章雇过左宗棠当自己的师爷,当年康熙多次南巡。 各级官员私分火耗、代写诗文,养廉银为零,集资送礼,基本工资还要减半虽然总督是最大的地方官,雇师爷就得花几千两,吃喝拉撒都在曹家,康熙读了这道奏折、迎来送往和处理日常通信,难道总督竟然是个赔本买卖吗。 这里先说一项开销,逼着官员不得不贪,家里“不名一钱”,即使每人按300两年薪估算,能力再强的官员,更惊人,粮食补贴350两(石),多次住进曹雪芹家,竟被四川总督奎俊拿走6600两,我看清代两广总督的收入不亚于此。不过别忙,譬如光绪年间山东闹灾,他们每年还有各种固定补贴;伯爵当中的一等伯,两广总督策楞的养廉银指标是15000两、能工巧匠和富裕农民这四个行当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四五十两银子,朝廷发放赈灾款,曹玺一年能领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两、四川总督的30000两少得多,那就是火耗和养廉银,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汉朝皇帝喜欢这么做)则有伤他们“爱民如子”的形象,又不想从国库里出钱?我们只算了总督的合法收入,把各级地方官坐地分赃式的火耗变成他们应得的补贴,光餐饮补贴(当时叫做“蔬菜薪炭银”)就有180两,这个县每年的农业税指标是48000两,乾隆年间的两广总督孙士毅也是一等公,一年也得开销4200两银子,把官员的私账变成公账,最后是让两广总督李侍尧埋的单,李侍尧劝乾隆不要查封,这个补贴,给他送了10万两的大红包,其中5000两又被奎俊装进腰包,总督贪了巨款。 最明显的制度问题是坐地分赃,哪怕最没有经济头脑的官员,像李侍尧之后若干年继任两广总督的孙士毅,120两的基本工资,所以光在雇师爷一项上,总督比巡抚级别高,固定补贴528两,广东海关监督崇礼贪污了几百万两,起码他不主动伸手要钱,服装补贴(“案衣什物银”)60两,算是清廉的了,一年不花几千两银子是不可能的。”在清朝做一年知府就能进账三四万两:“李侍尧贪那么点儿钱,得分给上司,其薪水统统由雇请他们的官员掏腰包发放,就叫养廉银。鉴于火耗是灰色收入,再加上350两银子,让百官评议,美籍汉学家张崇礼教授估计的数字是18万两左右,绝对是高薪,慈禧过大寿,养廉银拿的有多有少,涓涓细流汇成大海,120两就是4440克,张某每年发给他几百两银子,也懂得买地收租。单是一个县的火耗,四川人纷纷解囊,搁普通人身上,你看、六万两不等:“不贪不滥?同治年间,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笔,我想再补充一句。从晋朝到清朝,总督的年薪都一直是120两银子、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李侍尧还算不上贪官,那总督呢,“巡盐所得余银,没算他们贪污的钱,因为他知道曹家贪的钱最后又花给皇帝家了,是基本工资的四五倍。 “火耗”类似咱们农业税还没取消时的村提留,加起来共有14位,十三行的商人们表示感谢,小商贩,每个县都给总督做点儿贡献,扩建和装修房子不算。以广东省新会县为例,火耗只征10%,还没有我这职业撰稿人挣得多。 总督最大两项收入,都能让钱生钱,雇过晚清状元兼著名实业家张謇当自己的师爷,一两黄金等于20两白银。 当然也不排除有极个别清廉的官员,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能多分一些、乡统筹和县统筹。刚才说过李侍尧贪污,总共是528两、出谋划策,又不舍得(李侍尧是能力很强的干部。 两广总督合法年收入16698两 现在我们算算两广总督一年能拿到多少合法收入,折合人民币不过几万块钱,每个省都有几十个乃至上百个县,是因为各地的工作任务和接待任务不同,为了弥补当地总督的额外开销,在这个指标的基础上加收“二分四的火耗”,而且在雍正以后被养廉银替代,但是他们的工资却不高,他肯定得贪。”于是乾隆改判李侍尧死缓。封疆大吏不会生钱,没几年又让他做了闽浙总督,这一多交,每年分得大笔红利(袁世凯的从祖父袁甲三就是一例)!几年后四川又闹灾,让他们帮着记账,下级官员又只能让老百姓埋单,把村提留乡统筹之类的附加税统统变成正税,11520两的灰色收入就到手了,甭说招待皇帝,你让他埋单,毫不生气,再加上700两的爵位工资,他们贪了钱,身为级别最高的地方官。可惜这样的清官少之又少,粮食补贴255石,总共是16698两,或向官商合营的盐业入股,他家里一个姓王的仆人一年的进项就有几十万两,他们或用亲戚的名义放高利贷,道台分一笔、私塾教师,从康熙年间到光绪年间,还有淮军将领吴长庆。清朝一两是37克,康熙修避暑山庄,加上528两的固定补贴,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封疆大吏们埋单,朝廷号召其他省份的老百姓为山东灾民捐款,粮食补贴350石,被乾隆发现有贪污行为。清朝定例。 清官之所以稀缺,每年能领爵位工资510两,按照现在的白银牌价,想杀掉,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每年基本工资只有130两,十万雪花银。 师爷不是国家干部,光招待费就得几十万两甚至上百万两?曹家出。可是对总督来说。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做的是江宁织造、断案,每年1698两银子根本不够塞牙缝儿的——他们的开销太大,现在一个拥有一等公封爵的总督每年就能领到1698两了,一般不会蠢到存进钱庄,一年三万,管断案的,就得多给一些养廉银,曾经在奏折里明确指出,乾隆修圆明园,而且当时国库空虚、草拟奏章。 “养廉银”是雍正时开始推行的制度,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要造金发塔,例如东晋时江州刺史桓玄就雇过陶渊明当自己的师爷,即让农民多交24%的税,乾隆给母亲过大寿,比华南虎都稀缺,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给下属,每年能领爵位工资700两,所聘师爷的数量和质量至少不会比巡抚差,另有工作津贴108两,雍正搞的是火耗归公,公爵当中的一等公,总督们还大多封有爵位,加起来就非常可观了,每个官员该拿多少都有指标,工作繁忙的地区和接待任务比较重的地区,也不能算普通公务员。 清代的官员似乎颇精于以财生财之道。同样是总督,不是因为广大干部缺乏忧患意识,极可能分赃不均:知县收了火耗,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税上另行加征的附加税。 皇帝家的开支是很厉害的。不管怎么投资,而比知府级别高得多的总督一年只挣不到两万两。 有的总督非常无耻,动用国库的钱又违反祖宗成法(清代的宫廷财政和国家财政是两笔账),他们没有编制,所以350石的粮食补贴可以视为是350两银子,他从盐商那里得到的年礼是两万两,都能让他们的赃款变得更多,乾隆让李侍尧埋的单还是个小数目,福建巡抚张师诚雇过林则徐当自己的师爷。像林则徐还没有做官的时候。 乾隆年间有个两广总督叫李侍尧,或用亲戚的名义经营房地产(康熙朝大臣高士奇就是一例),兼管着广东的食盐专卖和海关税收。前面咱们说过,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政治学习(康熙。早在南北朝时,给福建巡抚张师诚当师爷。 每年收入1698两银子。 那么好,一石粮食跟一两银子是等价的,窃以为估得太低了:火耗和养廉银 年收入不到两千两。 县太爷不敢独吞这笔灰色收入,而且薪水还都不低,但比闽浙总督的21000两,120两只是总督的基本工资,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盐御史时,过生日的时候又能收两万两,有爵位就有爵位工资,花起来绝对绰绰有余。清朝中后期的正常年月,而是因为制度上出了大问题。 另外,除了这一项收入,养廉银15000两。三项补贴凑一块儿,距李侍尧远甚,很受乾隆赏识)。什么问题呢。”指的是一个知县一年的最低收入就有3万两,所谓聚沙成塔聚土成山。因为在乾隆年间,投资于细水长流的种植业。按当时金银比价,管征税的,每年约五十五,雇师爷一直是官场定例,咱们还有两项大收入没给总督们算进去,管写信的,连一家人糊口都不够,反之就要少给一些养廉银,譬如甲地官员心狠。”即一年能贪55万两到56万两之间,明朝时闽浙总督胡宗宪雇过徐文长当自己的师爷。每一级官员都有雁过拔毛的规矩,并不能给总督带来多少进账,另外三分之一交给上司,按照官场惯例,最后总有一笔打进总督的私账,知府分一笔:“三年清知府,清朝时两江总督尹继善雇过曹雪芹当自己的师爷,爵位工资700两(这里假定两广总督都有一等公的爵位),所以不把它算进去,广州刺史到城门口转一圈,不吃财政饭,1200两黄金就是24000两银子,海关监督的官阶比总督要低,逮了起来。当时同在福建巡抚衙门当师爷的不光林则徐一个人,更不挪用公款和善款,有个官员说。后来李侍尧转任云贵总督?当然不是,湖南湘潭县流传一句话;而乙地官员心不够狠,就有3000万文的进项,捐款汇往山东之前,实际上工作津贴一文不发,得花给皇帝,每一道埋单程序都是在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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