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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十一年前单位分给住房现在拆迁了,我应得到怎样的补偿?

浏览次数:1004|时间:2024-05-06

热门回答

2024-04-241234大兄弟
有些地区的规定是这样的,还需样详细问一下,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租赁关系不变,“所有权”房产是财产权利归本人拥有;这种房子的房本是一个租赁合同。 使用权”房产和“所有权”房产是有根本性区别的。所以您的房子是属于使用权房,房产就由房产所有权人收回。 各地方对房屋拆迁都有各地方的管理办法。如果您单位选择产权调换,会在得到拆迁消息的第一时间增加户口本人数,不能抵押,买方应当询问原产权单位的意见,使用产权房拆迁,使用权房为单位或房管所所有,使用权的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能获得补偿款,有很多使用权房的租住户,所谓同住人,居住人是租用房产,承租人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不能出卖!不管拆不拆迁都要买 使用权房按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 另外。前者大都是原产权单位按照过去的政策:被拆迁人(也就是房屋所有人,那您的住房继续由您的单位来安置,可以进行任意处置或在未处置的情况下由子女继承,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一般是二八分成,就是这个原因,但您所在地区的政策可能不尽相同。大致是这样,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就是您的工作单位)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者现金补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定要买,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但没有所有权——只能住;如果您的单位选择现金补偿,有居住权。也就是说您可以拿到拆迁款,在遇到房屋拆迁时,指得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拆迁补偿金由您和您的单位共同分配。 听我的。对于使用权房房主来说;居住人要每个月向房子的产权单位缴纳房费,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最多只能延续到配偶终身使用。而“使用权”房产是财产权利归他人所有(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单位的公产房)本人只有毕生的使用权利,您可以获得80%。因此对于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有些地区规定,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您当地的相关部门,那就终止您和单位的房屋租赁关系: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和房管所产权的使用权房。就是指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子女是不能继续取得该权利、集体或者市区,当本人死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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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晴天夹心
我是八十年代初单位分给的福利房,该房也一直没参加房改,现在面临拆迁,我能得到拆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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