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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面积怎么算,求解?

浏览次数:1443|时间: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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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michelle850322
录  a)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 :

为了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和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垃圾道; 8房产面积测算 ,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 两类; 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以下同); b)独立柱;  。门厅。

  ,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单排柱的门廊、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

  。

  B3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B3;   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 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  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天面上的花园,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一)房屋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 ,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 、大厅。 、配件、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 ,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h)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  B1 。

8.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临时房屋;

8.1 一般规定

8.1.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均不计算建筑面积.1  ,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

8.1.4 房屋的产权面积

 、罐;  c)穿过房屋的通道; ,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内墙体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台阶; ,属永久性建筑,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有围护结构的; 、车棚,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车库; ,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  、市。

 、大厅内的回廊部分、设备间。

  。

 。

 、室外楼梯等、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池,若其与室内相通的。

 b) 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

  、过道、挑台。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 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简易房屋; b)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n)依坡地建筑的房屋;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8; 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 、水箱间; 、高架路; 、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值班警卫室等、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 :K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20米的部分; 为面积的分摊系数;  ,依照B2的方法和计算公式、管理用房、变电室;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八)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车棚,不论其是否有柱。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  。

  .1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管理用房。

  f)挑楼、亭;

  、垃圾道.2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  住宅楼以幢为单元; ,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b)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式中; g)利用引桥;   、车库; ;

    c)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各自的功能、卫生间,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δSi一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 B1。

 ,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不计算建筑面积;  .3 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

 、产权面积,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 B1;  。

 。

 .2  B3,以及外墙 (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使用面积等测算。

 。

二: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是否有维护结构; 。

8.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m2

五。

(六)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  ,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  ,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8.2.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

 ,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 δSi=K·Si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

  ,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B1;  1)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

各省; 。

  商业部分、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 。  :电梯井。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勒脚、挑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

 。

B2;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楼梯间;  、管道井均计人使用面积; ,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1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B2,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过道:

  、通风道; a)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3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按下式计算、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    ,包括阳台:

  o)有伸缩缝的房屋;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挑廊; j)地下室;  、提物井;   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

 。

8.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地下室;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厨房; 。

附  .2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 。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 

  ,且具备有上盖,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  ,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  ,结构牢固; ;

  。

8.1.3 房屋的使用面积

  ,参照商住楼的分摊计算方法进行分摊;

 。

 、厕所、罐的平台,m2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 ,m2; 。

 ,又有玻璃幕墙的。   ,利用吊脚做架空层、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 c)未封闭的阳台、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  ,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B3,层高在2.20m以上的,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层高(高度)均应在2; i)独立烟囱;  ,《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泳池;  ,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插层,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装饰柱; f)骑楼; 、起居室、支线;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过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三)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依照B2的方法和公式、地下室;  。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 。

  。

8.1.6 面积测算的要求

  。

  ,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   。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B

(提示的附录)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本通知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

  .2的规定计算; d)楼梯间;  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B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米以上(含2; j)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

(十一)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人套内墙体面积、檐廊的建筑;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层高(高度)2。

  。

 .20米;  ,取 。

(九)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h)活动房屋;  b)房屋内的夹层.3 套内墙体面积

 。

  、插层,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超出底板外沿的;

 、技术层及其梯间; 、管道井,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自治区建设厅。

(五)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 、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 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层高(高度)2、高架桥; 、垛;   ,层高在2.20m以上的;  e)房屋天面上;  。

 ,既有主墙、贮藏室、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一; .4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  ,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门斗;   ,m2,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檐廊;  ,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廊.1—2000

 、电梯(观光梯)井。

 、塔; 、地下人防干。

(七)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 K=(∑δSi)/∑Si

   。

(四)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 、装饰性的玻璃幕墙;  住宅部分、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 。

  ,加至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中。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 

B2; 

 ,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  。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d)房屋的天面;  。

(二)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 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公共门厅; :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车棚,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B2  。

 、无柱雨篷等; m)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挑廊; a)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房屋内的门厅、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 ;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0.01 m2;  i)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 c)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人共有建筑面积;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2]74号)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

 。

8.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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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queenielove多儿
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是在1995年4月15 日建设部颁布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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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yidiandian100
应该是长乘以宽吧,具体的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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