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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居民户口,老家在农村,我还能建房吗?

浏览次数:371|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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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小璐贝贝
但不得随意处分。对于这种情况。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但你可以申请继续合同或者让父母生前立遗愿,但是不得进行翻建,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扩建等。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如果不愿出卖,一般建议尽早将房屋转让给同村的村民,是一种福利性质的,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或者赠与给经济困难的村民,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该房屋不得翻建。要注意的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继承。 自留地是与村集体签的合同,由你继续合同(当时国家制定的三十年产权不变),并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改建,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扩建,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将来,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城市户口的子女只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改建。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一般来讲不能继承,只是可以基于房屋而继续使用。不论是农村村民,子女的孩子也可以继承。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可以根据与村集体的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法律没有限制,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 土地(责任田)不是遗产。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谈不上继承问题。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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