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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的相关疑点?

浏览次数:1765|时间:2024-04-16

热门回答

2024-04-22你好,朋友们
实际评估工作中有些独门独院的质量较好有配套的房屋其补偿价格是高于商品房价格的,大多数被拆迁的房屋相对较旧对于房屋征收是住宅房的不存在考虑土地使用剩余年限,相反还要免去与被征收房屋同等价值的契税,你房屋如有买卖要缴税那是另一回事,这说明补偿评估相对是合理的。非住宅房的重置价格与住宅房的重置价格是同理评估补偿,重置价格减折旧与新开发的商品房的重置价格如有区别也确因房屋结构和配套造成的,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让你经营获利多年,征收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是不收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征收使你使用权灭失也只是剩余的年限。
对房屋征收没听说要交个人所得税,与当前钢筋砼结构房屋且厨卫配套齐全的房屋当然有区别,和增值税,其土地价格是按当地同区位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2月内销售价格加权平均后减去当地房屋建筑开发成本得到的。
至于土地按使用年限剩余的补偿这是针对于非住宅房,还有些是砖木结构,所以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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