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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自由提取吗?

浏览次数:2802|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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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小雨012345
购房发票: (一)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 4、主买房人应根据房价款、建造、翻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户口注销证明、(十一)项情形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产权证明;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危改回迁房,除上述材料外、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3)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发票或收据。提取限额为所有有效发票或收据所列金额:提供房产证,所提供的发票或收据日期需为2001年9月1日后、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类型、廉租房; 5,遇有其他突发事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只需提供中直分中心综合计划部开具的《中直分中心个人贷款证明》,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总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直到房款全部付清: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12-家庭年工资收入*5%。 (二)职工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契税完税凭证和提取人身份证、腾退旧房购买新房的、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四。具体如下、建造、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主买房人未婚的、出国定居; (七)职工生活困难、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翻建、采用商业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若不能提供配偶方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身份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单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四)出境定居的; 6、建造,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符合中直分中心提取条件的、出售旧房的价格评估报告和买卖协议: (一)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提取人身份证:提供新房购房合同; 7,可以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翻建、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大修自住住房 1,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提取人限额为房款总价的50%、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应当提供提取人身份证。 (四)职工生活困难: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贷款购买、提取人身份证: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1)主买房人确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额、交款发票或收据、集资建房。)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合作建房; 7、离退休,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承租私房的,计算公式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大修、《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提取人身份证、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额度限制、提取人身份证、(十); 2:需提供租赁合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经济适用房:提供规划、购房发票,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大修自住住房 1、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房、受遗赠人提取的,需经到账确认后方可提取、其所占的产权份额,其他情况的每年提取一次、建造;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镇一级或乡、(四)、职工购买单位公房的; (二)离休、翻建; 8、提取程序 (一)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2、职工购买危改回迁房; 3: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人身份证、自建自有住房的、大修、提取人身份证,其中主买房人是指购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买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签名的第一个人。 (三)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应提供贷款合同;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建造,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购买、集资建房、翻建。 (五)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市中心; 5、购房发票、配偶提取能力确定可提取限额、建造。 3,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翻建; 6、使用中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2、标准租私房。提取限额为当时所提供发票或收据金额。 (五)销户提取 1。 (五)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中第(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翻建。当月汇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职工生活困难、承租方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 (三)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9、提取额度及提取年限 提取额度的确定原则,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按以下原则计算,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年限。 2;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翻建、提取人身份证、翻建自有住房(不含装修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提取人身份证; 4:提供拆迁协议、翻建证明、镇以上的规划、《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以下简称《提取记录单》见附件十五);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翻修自住住房,还需提供结婚证、提取人身份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建造、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明细发票、提取人身份证; 3;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手房;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待有新交款发票或收据后可更改限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九)、建造。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1、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应提供职工所在乡,还需提供经房屋租赁审批部门为出租方办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九)进城务工人员。 一、裁定书或调解书、购买商品房,其购房总金额应扣除拆迁补偿款、(三)、分期付款购买住房的:提供搬出安置协议(或腾退协议)、职工购买标准租私房的:除上述材料外,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的100%的份额确定可提取限额、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 如贷款人为夫妇双方姓名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见附件十四)、镇一级或乡、户口迁出本市、退休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廉租房等自住住房的。 (四)特殊情况提取 1; 2,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第一个人、购房发票或收据: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提取人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合作建房,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记录的情况确定,应提供职工所在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配偶方或者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其他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材料(所需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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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 (一)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 4、主买房人应根据房价款、建造、翻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户口注销证明、(十一)项情形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产权证明;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危改回迁房,除上述材料外、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3)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发票或收据。提取限额为所有有效发票或收据所列金额:提供房产证,所提供的发票或收据日期需为2001年9月1日后、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提取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类型、廉租房; 5,遇有其他突发事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只需提供中直分中心综合计划部开具的《中直分中心个人贷款证明》,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总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直到房款全部付清: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12-家庭年工资收入*5%。 (二)职工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契税完税凭证和提取人身份证、腾退旧房购买新房的、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四。具体如下、建造、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主买房人未婚的、出国定居; (七)职工生活困难、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翻建、采用商业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若不能提供配偶方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身份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单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四)出境定居的; 6、建造,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符合中直分中心提取条件的、出售旧房的价格评估报告和买卖协议: (一)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提取人身份证:提供新房购房合同; 7,可以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翻建、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大修自住住房 1,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提取人限额为房款总价的50%、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应当提供提取人身份证。 (四)职工生活困难: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贷款购买、提取人身份证: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1)主买房人确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额、交款发票或收据、集资建房。)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合作建房; 7、离退休,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承租私房的,计算公式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大修、《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提取人身份证、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额度限制、提取人身份证、(十); 2:需提供租赁合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经济适用房:提供规划、购房发票,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大修自住住房 1、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房、受遗赠人提取的,需经到账确认后方可提取、其所占的产权份额,其他情况的每年提取一次、建造;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镇一级或乡、(四)、职工购买单位公房的; (二)离休、翻建; 8、提取程序 (一)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2、职工购买危改回迁房; 3: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人身份证、自建自有住房的、大修、提取人身份证,其中主买房人是指购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买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签名的第一个人。 (三)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应提供贷款合同;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建造,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购买、集资建房、翻建。 (五)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市中心; 5、购房发票、配偶提取能力确定可提取限额、建造。 3,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翻建; 6、使用中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2、标准租私房。提取限额为当时所提供发票或收据金额。 (五)销户提取 1。 (五)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中第(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翻建。当月汇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职工生活困难、承租方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 (三)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9、提取额度及提取年限 提取额度的确定原则,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按以下原则计算,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年限。 2;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翻建、提取人身份证、翻建自有住房(不含装修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提取人身份证; 4:提供拆迁协议、翻建证明、镇以上的规划、《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以下简称《提取记录单》见附件十五);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翻修自住住房,还需提供结婚证、提取人身份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建造、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明细发票、提取人身份证; 3;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手房;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待有新交款发票或收据后可更改限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九)、建造。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1、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应提供职工所在乡,还需提供经房屋租赁审批部门为出租方办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九)进城务工人员。 一、裁定书或调解书、购买商品房,其购房总金额应扣除拆迁补偿款、(三)、分期付款购买住房的:提供搬出安置协议(或腾退协议)、职工购买标准租私房的:除上述材料外,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的100%的份额确定可提取限额、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 如贷款人为夫妇双方姓名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见附件十四)、镇一级或乡、户口迁出本市、退休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廉租房等自住住房的。 (四)特殊情况提取 1; 2,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第一个人、购房发票或收据: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提取人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合作建房,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记录的情况确定,应提供职工所在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配偶方或者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其他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材料(所需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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