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6姐的烂手机
你好。国家法律对于农民的宅基地面积的多少,是有规定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的多少,确定一个家庭(户)所使用的宅基地的面积,超过的部分计算为自然地或者是责任田面积。从法律的有效期上说,原有的规定如果与最新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最新的法规为准。由此可见,“证书”里面没有划到的地基,你可以使用,但不在宅基地面积范围以内——但无论是自然地、责任田,还是宅基地,它们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也就是说,这些土地的主人是集体,即“公家”。
应该说,那个村委会的人不懂法律,不了解珐互粹就诔脚达协惮茅法规,所以才有此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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