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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精装房天花脱落伤人怎样赔偿?

浏览次数:1199|时间: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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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许清池79
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具体要由双方根据实际损害情况及当地的经济状况确定,包括残疾赔偿金,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以及因康复护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后续治疗费、交通费,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护理费,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次数相符合,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五年计算,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造成死亡的,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以根据其年龄,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至十八周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赔偿范围包括,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护理费。造成残疾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护理费。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包括医疗费。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伤情有特殊需要的、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间,应当赔偿医疗费,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按二十年计算,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按五年计算,但规定了大概的赔偿范围。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不得让与或者继承,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法律未规定人身伤害的赔偿金额。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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