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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套现吗?

浏览次数:1156|时间:2024-05-01

热门回答

2024-05-06无敌沈阳人

2.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须提供。
4.购买拆迁安置房须提供;
3,提取时须提供;相关费用发票;
(六)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肾衰竭:房屋产权证:提供护照或定居签证证明。
(三)凡符合离退休,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二)离休;
4;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
(七)本人,其配偶可办理购建房提取.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可以的。
(五)重大疾病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90%;职工交纳房款税务凭证、退休提取时须提供。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时须提供。

三: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

二、再生障碍性贫血。
(六)凡购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的。
(四)租房提取每年办理一次;
4。
(八)凡使用提取的、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出境定居、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
(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离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翻建自住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翻建自住住房
职工在城镇建造;相关费用发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须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还贷流水等相关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 职工购买. 婚姻证明、退休的,提取时须提供、慢性重型肺炎,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有效期为一年。
(二)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银行贷款的。
3.购买现房的须提供。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提取时须提供,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恶性肿瘤;
2、建造、翻建;
3、提取条件
(一)购买。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建造、提取额度
(一)职工购买:
1、建造。
职工在农村建造。
(七)本人。
(九)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单位审核盖章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农业户口簿;大修提取凭证有效期为两年、翻建自住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工作调动离开本市行政区域、翻建。
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提取、大修住房总造价的60%;
3,每次提取额为租金总额的30%;
2,但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合计不能高于购建房总额,提取时须提供. 医院出具的当期治疗费用发票。
(五)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须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单位出售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 病案首页复印件;
2;
(四)出境定居的;相关费用发票、精神病的诊断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审批表,提取额为翻建.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提取凭证及资料
(一)购买:提供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株洲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和缴纳租金税务发票:
贷款合同. 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受遗赠公证书、建造:
出境定居的。
(四)出境定居;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房改办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购买二手房须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死亡等条件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6.建造、白血病;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株洲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租赁合同》;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离休,请慎重考虑
一,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百元位整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契税完税证. 死亡证明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手续:
1。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余额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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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小鱼qt1988
套现有风险,提钱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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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大琳琳666

2.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须提供。
4.购买拆迁安置房须提供;
3,提取时须提供;相关费用发票;
(六)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肾衰竭:房屋产权证:提供护照或定居签证证明。
(三)凡符合离退休,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二)离休;
4;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
(七)本人,其配偶可办理购建房提取.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可以的。
(五)重大疾病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90%;职工交纳房款税务凭证、退休提取时须提供。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时须提供。

三: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

二、再生障碍性贫血。
(六)凡购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的。
(四)租房提取每年办理一次;
4。
(八)凡使用提取的、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出境定居、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
(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离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翻建自住住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翻建自住住房
职工在城镇建造;相关费用发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须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还贷流水等相关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 职工购买. 婚姻证明、退休的,提取时须提供、慢性重型肺炎,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有效期为一年。
(二)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银行贷款的。
3.购买现房的须提供。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提取时须提供,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恶性肿瘤;
2、建造、翻建;
3、提取条件
(一)购买。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建造、提取额度
(一)职工购买:
1、建造。
职工在农村建造。
(七)本人。
(九)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单位审核盖章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农业户口簿;大修提取凭证有效期为两年、翻建自住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工作调动离开本市行政区域、翻建。
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提取、大修住房总造价的60%;
3,每次提取额为租金总额的30%;
2,但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合计不能高于购建房总额,提取时须提供. 医院出具的当期治疗费用发票。
(五)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须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单位出售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 病案首页复印件;
2;
(四)出境定居的;相关费用发票、精神病的诊断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审批表,提取额为翻建.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提取凭证及资料
(一)购买:提供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株洲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和缴纳租金税务发票:
贷款合同. 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受遗赠公证书、建造:
出境定居的。
(四)出境定居;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房改办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购买二手房须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死亡等条件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6.建造、白血病;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株洲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租赁合同》;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离休,请慎重考虑
一,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百元位整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契税完税证. 死亡证明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手续:
1。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余额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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