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12静婷雅香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建造;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父母,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翻建:
(一)购买;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离休、大修自住住房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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