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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对于房子不住人物业费的收取规定?

浏览次数:2125|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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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35号小祁
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即使业主不在小区居住。
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房子长期不住. 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
3,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空闲,物业费将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1,则物业合同的效力即对每个业主都是有效的,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
2。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 已交付的物业,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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