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答 > 房子 > 我于2010年年底预定了一套房子(只交了1万定金,签了协议),但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到现在为止都没交房。?

我于2010年年底预定了一套房子(只交了1万定金,签了协议),但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到现在为止都没交房。?

浏览次数:1223|时间:2024-04-28

热门回答

2024-04-19团子888888
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产生了法律效力,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它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一样,即你和开放商之间有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意向,如果不能,其性质属于预约合同,是一种订约行为。
像你这种情况,它本质上是一种预约,而房屋预订协议书的订立后,而房屋预订协议书则是约定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证明已经明确告知你房屋还有他人预定的情况,即两方承诺到时候履行买卖商品房的协议你好,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则要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来加以约定,如果开放商一房二卖,且交过部分购房款,视为实体合同。两者在法律上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效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对买卖双方而言不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束力,不是买卖行为,本约即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合同实际上是一种预约合同。下次买房时记得查清楚开放商有没有预售许可证,他要对他的主张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说中也明确了这一点,预售合同对买卖合同内同作了详细的规定,要签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预订协议书成立时尚未成立,开放商说你当时知道这种情况,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因此,开放商不能再将其卖给他人,只能要求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当事人也仅仅负有将来要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就只能承担返还定金的责任了,而非本约

172

2024-04-09a田艳恒
赔开发商在当初交定金,那就更简单了,但以及超出协议时间叫楼,如果你还要这套房子,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如果你现在不想要这套房子了,违约加价,就一个字,签协议的时候有没有备注此房已被别人定了的,那就是赔,如果没有那么他就属于一房多卖,开发商已经属于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你可以要求按照协议执行

143

2024-04-08健康&平安
由于房价在涨,你这种情况估计买到房的可能性较小。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可能性较大。

252

2024-04-17小宇宙88888888
这是典型的一房多卖。但一般这样只交了定金的合约,要追究也只能赔双倍定金。
请注意:
1.当时一口咬定给你说已说清楚的这个情况有无书面说明给你,没有的话只可以告他们赔双倍定金。
2.每去一次他们售楼处叫他们给个书面的证明,证明你已经到过那里,并与他们沟通过什么事。之前去的如果没有书面证明的话,想办法叫他们公司的人(如售楼员)补签证明(你自已写好什么时候去过什么时候沟通什么事情。再找他们签字,只要是他们公司在职人员都可以。)预防他们说是你违约不按时来交钱。。
4.所有单据以及证明资料一定要收好并留复印件。如果开发商不愿意赔偿双倍定金,就找个律师上诉法院。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