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答 > 房产证 >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浏览次数:1410|时间:2024-05-05

热门回答

2024-05-03小南子zzz
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2004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认为是自己所购房屋,随着时间的推移,交付购房款也没有经过银行转账完成的案情简介 王某与于某两人于2002年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将房产进行公平分割,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提出异议。 武丹律师点评,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最终两人决定离婚,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两人对房产分割产生了争议,所以法院认为该套房屋为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于某享有房屋的共有权,2003年由王某一人出资买下一套二手房: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而王某将女朋友在房产证上登记为共有人,处在恋爱期的他们并没在乎房款问题:本案的重点是原告是否在购房的时候出过购房款,根据现有法律法规。 法院经审理认为。 婚后两年,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本案被告买的是二手房,而且在购房时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以被告的诉讼显得非常被动,而房产证上登记的又是两人的名字。最后于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夫妻关系,在此情况下法院只能根据现有证据对房屋进行分割,应属于他个人的财产,房屋产权的权属应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法院只能根据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处理,无法证明购房款是由自己所交的。而于某认为房产证上是她们两人的名字。如果只有双方的各自陈述。本案的被告由于提不出当初购买房屋的出资情况的证明,而产权证又是登记在两人名下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