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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卖给别人,钱未付清,但房产证已给,人家卖了,合法吗?

浏览次数:1711|时间:2024-05-02

热门回答

2024-04-30apples0081

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 财产
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以过户为准 如果没去房产局过户,但第三人善意取得除外,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可以要求返还房产,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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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绰号昵称
如果相关手续已办好了 卖了就和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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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lijieqin不想长大
当然不合法了,再说房产证还没有过户吧,没过户就好办了,卖给谁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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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oo888888oo
房产属于不动产,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既然人家已经去房产证再次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关于“人家”尚欠你房款未付问题,你只能根据你们双方的约定主张对方支付,对方拒绝支付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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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苦丁茶1苦丁茶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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