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6五十岚零
不管是否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都视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可见只要是一方父母出资,根本不能当做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妻子无权要去分钱,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何况房产是你父母的名字,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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