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7许多多000
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简单来说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从法律上讲,不能涉及第三人,当原房主将房屋售出时: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物业应与原房主结清物业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物业公司可以依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向其追缴。简单的将前房主所欠的物业费转移到后来购房的业主身上。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而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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