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购房税费 > 免交契税规定内容是什么?

免交契税规定内容是什么?

浏览次数:352|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陌唯言Y
1、普宅首套房可享首套房契税优惠
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二套房或者是非普宅才需缴纳契税3%,而别墅和非住宅,含商铺、写字楼宇、车库类按4%征收。
注意: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契税可以减免:
2、拆迁户可享契税减免优惠
契税抵减优惠针对于拆迁户,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所以拆迁户申报减免契税,凡减免税证明资料齐全、规范的,可实行征收窗口审核、即时办理。
这两种情况可以进行契税减免,那么还有一些情况是可以直接免去契税的,例如:
3、离婚分割也就是产析可免契税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4、夫妻间房产更名时,契税也是减免的
夫妻之间的房屋、土地权属“加名”、“减名”、“换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均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5、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151

2024-05-10南噶希先生
免交契税规定内容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福州市出台《关于促进福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不负担;购买超过2年普通住房转让的,免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个人负担购房款总额0.5%的契税。  三、福州政策实施细则  (1)2008年11月1日始至2009年11月1日:个人销售或购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的住宅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暂免征收契税;对于对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的0.5%征收。  (3)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转让、或者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转让的,营业税按成交价或指导价减去原购买置价或原抵债作价金额的余额征收。2008年11月1日始至2009年12月31日个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暂免征收营业税。

222

2024-05-10熊大熊二喜羊羊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财政部官员此前曾对媒体解释称,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但也有观点认为房产证加名并未发生过户,征税理由不充分且不合人情。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夫妻双方无论在婚姻中还是在离婚后变更名字都不收税。若新政策规定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征税,则加名时税负过重且有失公平。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