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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核算有哪些方法?

浏览次数:2422|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戊己庚辛
你好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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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autumngold
你好,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以上为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内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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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漂飘linn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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