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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缺点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

浏览次数:1346|时间:2024-04-30

最新回答

2024-04-30洋洋和洒洒
一般的土地使用权都是和他的年限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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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非非1227
方法如下:这种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政府对地价等较易控制,灵活性大,土地成交价往往较低,在当前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初始阶段有其存在的基础。但是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较充分的竞争机制,缺乏公开性,在地价的确定、受让人的选择上受具体承办者的主观因素影响较多,不利于公平竞争,也易产生以权谋私及国有资产流失。
  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性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建设的项目用地。采取此方式出让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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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yoyobear1988
地价评估,确定底价  
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地价评估可以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土地或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  
确定底价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委员会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拟出让地块所在区域的协议出让最低价。  
出让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摘自《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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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若曦0518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底价的实质是土地出让底价,即土地招标、拍卖时政府确定的招标、拍卖土地的最低控制价格,亦称标底或底标价格。是拟出让土地政府所能接受的最低控制价格;主要根据土地出让年限、用途、地产市场行情、政府产业政策、开发商竞投心态等确定的待出让宗地的地价;它是政府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时最重要的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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