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购房税费 > 土地房产税什么情况需要交?

土地房产税什么情况需要交?

浏览次数:1720|时间:2024-04-23

最新回答

2024-04-23蜡笔1982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以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及农村分别确定幅度差别税额。

132

2024-04-23挪威森林北辰星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是: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89

2024-04-23superman0810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318

2024-04-23想鱼的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1986-09-15国务院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除农业用地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税率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以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及农村分别确定幅度差别税额。
减免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