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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上海房产税免征?

浏览次数:594|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Johnhockson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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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常陆院尼美
①持CW0-8开头居住证满3年的免征;      
②持CW9开头在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免征;      
③上海户籍首次购房的免征;      
④上海户籍二次购房按家庭人口人均面积小于或者等于60㎡外地户籍无居住证的,必须交房产税。房产税计算公式:    房产税=合同价×70%×0.4或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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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恩恩慧慧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的面积,按本市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实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另行规定
  2)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本市居民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4)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5)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板房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有市民自己决定;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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