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购房税费 > 谁晓得房产税如何计算征收?

谁晓得房产税如何计算征收?

浏览次数:1098|时间:2024-05-02

最新回答

2024-05-02单色的星空
你好,根据我对房产税的了解,房产税是针对商业用房开征的一种税,计税依据是根据房产原值的70%*1.2%征收。另一种是根据房产租金乘以12%征收。自有租房暂时不征收房产税。

138

2024-05-02羋修羋修
您好,1、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2、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3、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4、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5、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6、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79

2024-05-02lin10241121
我们以重庆为例:
1、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2、免税面积的计算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由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和与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
  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如果第一套应税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应税住房不能继续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本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单价及税率的计算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
  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在以后年度纳税或产权转让时,其计税交易价和税率不变,仍按首次确定的计税交易价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转让后,仍属征税对象的,根据新的交易价确定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