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21hehefatter
建设单位:鹿邑县豫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鹿邑县豫龙商贸有限公司农贸市场交易棚。 2、大棚标准:南北长78米,东西宽30米,总建筑面积为2340平方米(具体标准详依设计图纸为准)。 3、工程地点:观堂镇段庄207省道东侧。 4、工程内容:钢架结构,顶层以双层泡沫复合瓦封面。 二、合同价格:整棚建筑包括土建工程地基工程总造价为每平方米
元。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建设日期为
天。 四、质量标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标注要求保质保量施工,如不按图纸要求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投资方式:乙方全额垫资,上级验收后付款。 六、安全责任:乙方应按施工规范安全要求严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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