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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福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644|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小小miffy
福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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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思美味520
一、申请条件 
1、保障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③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注:1、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②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2、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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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是淡淡的忧伤啊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    
(二)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家庭年收入符合市**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公布的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还必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家庭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五)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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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怀念旧莳光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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