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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淮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409|时间:2024-04-25

最新回答

2024-04-25Q471468543
必须满足四项条件:
1.必须要有淮安户口.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淮安市最低标准的困难户.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淮安市最低收入标准.
4.拆迁户安置款过低且无房的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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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听风者三
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两年以上城市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划定的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申请材料
1、《核定表》一式五份;
2、出具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时,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房结婚的男女双方凭结婚证或分别由各自单位出具待房结婚证明;
3、需增加同住人口面积的,同住人必须与购房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出具同住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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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向上七季
申请购买平顶山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平顶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和单亲家庭),且至少夫妇一方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户口;
  
  平顶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年均收入属中低收入水平;
  
  平顶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市区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
  
  平顶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平顶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无房的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含外地籍落户本市的军转干部)、或经市委组织部引进的专业人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可不受规定条件的限制。
  购房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须按届时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补交超面积部分的差价,作为我市廉租住房的专项资金。未补交差价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管、土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须分别在《房产契约》、《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中加盖“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字样印章,并分别注明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以商品房价格购买的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3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交易。其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或评估价)与经济适的用住房实际差价3%的比例向市房改部门交纳所得收益,作为我市廉租住房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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