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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杭州申请条件是什么有人晓得吗?

浏览次数:1479|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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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不懂爱为何物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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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阿籽猫77
一、申请家庭住房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使用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二、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申请家庭成员京外住房不计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自有产权住房核定房产净值,申请家庭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关于京外住房净值的评估报告。三、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的净值,由审核部门按市地税部门发布的同地段北京市已购公房再上市最低计税基准价格确定,或由审核部门依据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汽车净值可参考汽车市场发布的二手车辆成交价格或通过汽车重置价格及使用年限折旧确定,或由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五、申请家庭成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的各种一次性补偿金、安置费以及离(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住房公积金等一次性费用核定为家庭资产,不计入家庭上年收入。六、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且无其他子女,可随在京子女共同申请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七、申请家庭成员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所赠住房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将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售房款核定为家庭资产。八、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九、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三年内迁移户口(不含从集体户口迁出)的,应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十、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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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心之愿c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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