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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013|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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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渣渣肉肉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晚婚标准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2)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
  (3)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
  (4)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
  2、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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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guodong930
①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②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③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②  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③  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
  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⑥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公示  ,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参加选房。
  ⑦  选好房后,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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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kiki朱朱小猴子
南宁经适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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