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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谁知道?

浏览次数:824|时间:2024-04-27

最新回答

2024-04-27芊芊寻2013
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查、公示和确认制度,  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申请家庭在规定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家庭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并由出具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住房情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并由出具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委托他人办理申请购买经济实用住房手续的,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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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黄陂跑跑
潍坊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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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星不所在
潍坊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满28周岁、女满25周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无房单身人员同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含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住房困难户。
  (三)关于离婚无房申请购房的问题:  
  1.离婚后的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
  2.离婚或对原有住房归属没有明确的,必须提供离婚双方经公证处公证的住房归属材料;  
  3.离婚后将原有住房归属子女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四)城市建设规划已被拆迁住房的无房户。  对号入座申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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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草莓牛奶L
(一)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二)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三)家庭成员均为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政府根据商品住房价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报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
(二)住房情况证明。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私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
(三)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四)与申请有关的其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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