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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厦门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135|时间:2024-04-30

最新回答

2024-04-30伊泽瑞言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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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小黑君kk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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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7爷爱美食
条件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申请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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