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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体是什么样的?

浏览次数:826|时间:2024-05-12

最新回答

2024-05-12蝎子豆丁
滁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样的: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四)婚姻状况证明。(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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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圆满的满
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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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小喵酱碎碎念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属于单身居民家庭的,男性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住房状况为下列情形:  1.无住房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2.家庭成员中未购买过房改房、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并且未参加集资建房;  3.承租公有住房的已将所承租的公有住房退回原产权单位。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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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熊熊去哪儿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是购房人缴纳差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 二是经适房上市交易时,必须由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政府是否行使优先回购权和购房人差价款缴纳金额出具书面意见,否则不办理过户手续。三是享受经适房货币补贴后购买的商品住房,购买时间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不再缴纳差价款。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需退回所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四是经适房购房人又购买其他住房的,须先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未办理退出手续的,不为新购住房发放房产证。五是明确了对继承、离婚析产等特殊情况的处置方法,被转移人不符合经适房购房条件的,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六是已购买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后,原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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