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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肥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828|时间:2024-05-25

最新回答

2024-05-25悠游肚肚熊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您要是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先根据以上条件来衡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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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jessica0707
条件: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少1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居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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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猫咪灰灰
合肥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
1、在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户口5年以上并常住义乌。申请人服役或者赴外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后户籍重新迁入的,可计入年限内。
2、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父母以及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满足户籍年限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分户申请。
3、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拥有子女抚养权)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子女)同住的。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与其监护人共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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