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深圳市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有哪些?

深圳市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893|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谦谦妈妈2015
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首先要具有深圳市城镇户口;申请人员应该是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并且家庭年收入标准低于或等于在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同时应符合深圳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2024-05-08lee是个小吃货
《意见》提出,凡新审批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申请保障性住房将实行严格的资格核对管理。《意见》提出,新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内不得办理取得全部产权手续,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超过5年的,可申请全部产权,但若上市出售,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

33

2024-05-08秋日偶语
 二、申请办法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单亲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结合可供选择的房源情况,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租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仍按我市现行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程序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