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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步骤有哪些?

浏览次数:1939|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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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大馋猫皮皮
1、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开发商处领取、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购表》;2、购买人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住房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向区建委提出申请(有单位的由单位对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等进行初审并签章;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初审并签章);3、区建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4、符合条件的,由单位、街道(镇)负责在申请人社区住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单位、街道(镇)签署公示反馈意见;5、无投诉或经核实情况真实的,区建委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建委备案;6、符合条件者,凭区建委开具的《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与开发商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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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钉子生锈了
1、申领家庭去房改办的办事大厅填写表格。
  2、填好后,送申请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由各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
  3、送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分别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街道、社区盖章确认后,报市房改办审批。
  5、市房改办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受理凭单。
  6、市房改办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房改办核发《准购证》;经审查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房改办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济适用房建成后,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申请家庭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8、市房改办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登记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9、市房改办根据推出的房源数、预登记人数和住房情况的最终复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10、市房改办公告选房时间、地点,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11、换发准购证。经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中选申请家庭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准购证》的手续,原准购证号码保持不变。
  12、公开选房。
  13、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
  14、中选申购家庭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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