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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16年有什么标准?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16年有什么标准的呢?要达到什么要求才能申请廉租房在广州?

浏览次数:2801|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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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没想法咯
1.申请承租广州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  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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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依依0317
广州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程序: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程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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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宜瑞科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2具有本市城镇户口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4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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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筱晓鱼T3Y
广州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程序: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程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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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无敌美苏苏
广州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程序: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程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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