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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启东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浏览次数:1693|时间:2024-05-06

最新回答

2024-05-0618821090937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夫妇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1年以上,另一方须为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元(含);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四)购房时夫妇双方平均年龄满28周岁,单身满30周岁。  已婚离异的,离异时间须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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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听雨9014
南通启东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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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香浓寻觅觅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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