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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南宁市经济适用房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1213|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燕园小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二)已婚家庭或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三)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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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刀刀吹雪
《南宁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条件一:
具有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条件二;
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的2倍(由南宁市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条件三:
拆迁户实行货币安置,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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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彩衣girl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除以上2015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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