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谁知道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谁知道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浏览次数:937|时间:2024-04-27

最新回答

2024-04-27新雨初晴水星
在青岛开发区实际居住连续满2年且不纳入农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须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户口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
(二)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青岛市规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标准为22368元,月均1864元);
(三)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成员人口数×22368元×6);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在申购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276

2024-04-27好吃的深海鱼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152

2024-04-27天使禁猎区0
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