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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了解中山保障房申请条件需要哪些?

浏览次数:2427|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小v爱火锅
1.有中山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3.已经享受过**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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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海狸鼠小姐
你好,中山保障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2年以上;(2)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同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4)未婚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符合以上前提条件下,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22岁,女20岁;少数民族,男20岁,女18岁);(5)离婚家庭无房一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具有以下条件:①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住房;②离异时间必须满2年,且房屋产权转移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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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julielovecat
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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