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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仪征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1389|时间:2024-05-20

最新回答

2024-05-20mutouchoupihai
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应不属于村集体建房(村改居)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我区城镇同一地址常住户口且实际共同居住。  
2、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至3倍。  
3、居住情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未租住政府公房且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有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3)既租住政府公房,也有自有住房的,以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与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说明:原有自有住房,现已拆迁并以货币方式进行了补偿,该房屋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没有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的。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过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过房产(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出售过房产的除外)。  
6、家庭成员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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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Sunnygirl88
仪征保障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仪征保障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含3倍);仪征保障房申请者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仪征保障房申请者为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仪征保障房申请者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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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北方小渔
申请仪征保障房条件:
1.有中山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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