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深圳保障房网上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深圳保障房网上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浏览次数:1140|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卷毛咕咕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52

2024-05-05夏天的小雾
一、深圳市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99

2024-05-05招妹0916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