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0戴小卓269500767
1、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购买的住房单价不高于普通住宅价格,总价应当大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金额。
2、详细的解释如下:《办法》规定,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沈阳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二)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水平线。(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四)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8周岁,离婚后的申请人应当离婚满2年。
3、《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选购本市国有土地上成套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1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该认定书失效。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购买的住房应当为成套住宅(成套住宅是指由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组成,可供1户使用的房屋),不得购买平房、旱楼、地下室、阁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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