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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济南经济适用房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041|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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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哆啦爱梅
山东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8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  
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  
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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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jingbin657501
申请济南经济适用房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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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吐司酸奶
您好,以下为济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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