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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晓得嘉兴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有什么?

浏览次数:1800|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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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LovefamiliesBB
1、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和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户口时间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2、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其中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的日期分别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3、属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9599元*80%=23680元(含)。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户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现承租公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在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后,须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
  6、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7、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且2011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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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道生一,三代二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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