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6-01LuckyXue521
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
(一)、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道辖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57604元);
3、在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90平方米;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在本市工作满3年,年龄在28周岁以上(含28周岁)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4)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市区常住户口,且同时符合前款全部4条规定。
3、夫妻离婚,未得到住房的一方携带有子女并未再婚的,且同时符合前款全部4条规定。
4、两代及两代以上同住,不具有所居住房屋产权的任何一代,且同时符合前款全部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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